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广西江苏商会章程》及《广西江苏商会会费收缴和管理办法》,商会各会员单位有按时缴纳会费的责任和义务。经商会第四届第十一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:2023年将继续执行会费减免20%的政策,实际按80%收取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减免后具体会费标准如下:
1.会长单位会费32万元/年;
2.执行会长单位会费8万元/年;
3.监事长单位会费8万元/年;
4.常务副会长单位会费3.2万元/年;
5.副会长单位会费1.6万元/年;
6.理事、监事单位会费800元/年;
7.会员单位会费160元/年。
二、会费缴纳方式:银行汇款、手机银行转账等,转账时请备注会员姓名或会员单位名称,以便准确开具会费发票。
三、会费截止时间:2023年3月31日。
四、会费收款信息
户 名:广西江苏商会
账 号:771900658710188
开户行:招商银行南宁民族大道支行
五、联系和服务人员:
张 赪15877176540
覃福姨19195856897
广西江苏商会
2023年2月23日